問:消防設施多久維護檢查一次?
消防公司:這個問題不好一句說清楚回答,要結合船旗國/IMO通函,結合MSC Circ. 1432通函的要求,在文末做了表格,大家可以參考。
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保養(yǎng)相關依據(jù):SOLAS 2000修 14.2條,這一條引用了MSC Circ. 1432,讓這個通函也變成了強制性。
消防設施包括防火設施和滅火設施兩個部分,SOLAS 2000修 14.2條從防火設施/滅火設施/保養(yǎng)三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防火設施:如防火結構/探火和失火報警系統(tǒng)/脫險通道應隨時可用,但是船舶正在修理/閑置/停運/客船上無乘客時,這些防火設施不要求隨時可用;
滅火設施:如固定式滅火系統(tǒng)/手提式滅火器應隨時可用,如手提滅火器被使用了,應立即充裝或者用備用的滅火器更換。和上一條一樣,船舶正在修理/閑置/停運/客船上無乘客時,這些滅火設施不要求隨時可用;
保養(yǎng)方面:應編制保養(yǎng)計劃,供PSCO/FSCO檢查,保養(yǎng)計劃的編制應滿足MSC Circ. 1432的要求。保養(yǎng)計劃可以是電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