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光線非常敏感的絲麻棉毛紡織、字畫、拓片、各類書籍文獻、郵票、壁畫、彩塑、彩陶、動物與植物標本等收藏品,其光照強度規(guī)范≤50勒克斯;對光線敏感的油畫、皮革、骨角制品、象牙制品、竹木制品和漆器等收藏品,其光照強度規(guī)范≤150勒克斯;對光線不敏感的青銅器、鐵器、金銀器、玉石、陶瓷、玻璃、琺瑯器和巖礦標本等收藏品,其光照強度規(guī)范≤300勒克斯。收藏品庫房的光照強度規(guī)范為50-100勒克斯。對光線非常敏感收藏品的年曝光量規(guī)范為120000,即50勒克斯的光照強度全年300天每日曝光8小時。對光線敏感收藏品的年曝光量規(guī)范為360000,即150勒克斯的光照強度全年300天曝光8小時。照明光源的紫外光相對性的含量應小于75微瓦/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