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卷簾的安裝應符合施工圖紙、設計規(guī)范、設計變更通知單等技術文件的要求。
2)在防火卷簾的安裝過程中應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質量檢驗。檢查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由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隱蔽工程隱蔽前,建設單位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檢查驗收。
防火卷簾的驗收
1) 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5樘以下的應全部進行檢驗,超過5樘的應按企業(yè)實際需要安裝人員數量的20%的比例,但不影響小于5樘,抽驗聯動管理控制系統(tǒng)功能。
2)各門防火簾及配套滾動機、控制器、手動按鈕盒、溫控釋放裝置在其明顯部位設置性標識,并標明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防火性能及商標、制造商(制造商)名稱、工廠地址、出廠日期、產品編號或生產批號、執(zhí)行標準等。
3)防火卷簾門鋼簾表面、卷門機、控制器等金屬部件表面不應有裂紋、凹坑、明顯凹凸、錘痕、毛刺等缺陷。
4)防火卷簾無機纖維復合簾面,不應出現撕裂、缺角、挖角、傾斜、跳線、斷線、經緯紗線密度明顯不均和色差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