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標準考核如何辦理? 一、辦理部門 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計量處 二、辦理職責 受理企事業(yè)單位計量標準考核申請、復查,并組織考核、發(fā)證。 三、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 2、《計量標準考核辦法》; 3、《計量標準考核規(guī)范》(JJF1033-2001)。 四、辦理范圍 1、地級以上市各項等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2、本省主管部門建立的各項計量標準; 3、省屬企事業(yè)單位及重點管理計量器具生產企業(yè)建立的各項計量標準。
計量認證的評審依據是什么? 在2007年以前,我國是依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國是依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詳情請見[關于印發(fā)《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通知]。
對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如何進行? 對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是嚴格按照省或國家計量認證工作程序規(guī)定進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1、向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提交計量認證申請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2、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3、通過書面審查,依據計量認證的評審準則,由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安排委托技術評審組進行現(xiàn)場核查性評審; 4、通過現(xiàn)場評審,符合準則要求的檢測機構,由省或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核發(fā)計量認證證書、計量認證機構印章,并上互聯(lián)網公布。
計量認證使用何種評審準則? 2001年國家頒布了《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試行)》,在同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同時廢止原評審準則JJG1021-90。目前計量認證所遵循的評價體系:《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同時補充了我國計量法制管理的規(guī)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