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正本提單:
定義:
英文是OCEAN BILL OF LADING,這是一種傳統(tǒng)的放貨方式,是指提單上經承運人、船長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并注明簽發(fā)日期的提單。正本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提單上注明有“Original”字樣,也有承運人正式簽字蓋章并注明簽發(fā)日期。收貨人可以提貨,提單可以背書轉讓,這是一個重要的單證。
流程:
發(fā)貨人/托運人從船公司或者貨代處拿到正本提單,掃描給收貨人,安排付款;托運人/收貨人將整套提單通過快遞郵寄給收貨人,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換取提貨單提貨。
優(yōu)點:
①方便買方即時提貨,簡化手續(xù)。
②放貨的風險較小,且沒有額外的單證成本,節(jié)省費用。
缺點:
不適合短途海運,容易導致進口交貨延遲和額外滯期費。因為需要等待背書原件的到達,文件的轉移過程有時會導致接手人延遲獲得貨物所有權。
二、 電放提單:
定義:英文是TELEX RELEASED,而“電放”是電報放貨的簡稱。“電放”是指由托運人(賣方)向船公司提出申請并提供保函后,由船公司申請并提供保函、電傳通知目的港代理,收貨人可憑收貨人公司蓋章的“電放提單”傳真件或憑身份證明提取貨物。所謂電放提單,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樣的提單、提單副本。
流程:將提單信息通過電子報文或電子信息發(fā)送給目的港船公司,收貨人可憑加蓋電放章的提單電放件和電放保函進行換單提貨。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人放貨,而不需要正本提單,只要證明自己是收貨人,就可以提貨。
優(yōu)點:①提高通關速度,減低貿易風險。②避免單據遺失。
缺點:風險莫過于貨權的問題。如果發(fā)貨人使用的是先電放后付款的方式,很有可能會出現被收貨人拒付貨款的情況。
三、 海運單(SWB):
定義:SWB是SEA WAYBILL的英文簡稱,海運單又稱海上運送單或海上貨運單。海運單是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承運人已經收到貨物或將貨物裝船的不可轉讓單據。這種單據不是物權憑證,也不能轉讓,所以明顯不可流通。SWB提貨不需要正本,也不需要電放費,對于信任的公司可以采用這種放貨形式。
流程:不需要以在目的港出示該單據作為收貨條件,不需要等待單據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就可憑收貨人收到的貨到通知或其身份證明而向其交貨,也就是收貨人可以直接在目的港提貨。
優(yōu)點:①在于出單快,提貨快,簡單快捷。②對收貨人風險小。
缺點:一般沒辦法控制貨物,對承運人/發(fā)貨人風險大。因其不具物權憑證,所以不能轉讓,一旦做了SWB,貨權就不再屬于Shipper。
運用場景:1. 一般在交易中已經收到貨款后用來提貨。2. 中國子公司用來幫助國外集團母公司采購,方便提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