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定行政許可條件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法》第十八條 國家按照分類監(jiān) 督管理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負責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 事生產活動:
( 1 ) 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 2) 有與生產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工作場所;
( 3 ) 有健全的質量保證、管理和崗位責任等制度。
具體改革舉措
( 1 ) 將申請資料簡化為許可申請書,不再將型式試驗和監(jiān)督檢 驗作為審批前置條件。
(2)將審批時限由 30 個工作日壓減至 20 個工作日(不含受理、 鑒定評審、企業(yè)整改等時限) 。
7. 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措施
(1 ) 開展 “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對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
(2 ) 對有投訴舉報和質量問題的單位實施重點監(jiān)管;
( 3 ) 檢驗檢測機構在開展型式試驗和檢驗檢測時對持證生產單 位是否符合許可條件進行抽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 4 ) 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中有虛假內容的,依法處理。
特種設備管理新標準:10類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即將出臺
幾年各行業(yè)領域先后制定、修訂出臺了51項國家層面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判定未有專門提及。
特種設備具有高溫、高壓、高空、高速條件下運行等特點,是人民群眾生產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具有潛在危險的設備,世界各國政府十分重視其,對特種設備均實行特殊監(jiān)管,以保障。特種設備也是生產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目前特種設備行業(yè)缺少統(tǒng)一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國家標準,急需有統(tǒng)一的標準指導特種設備監(jiān)管部門、生產單位、使用單位開展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別,及時發(fā)現和治理重大隱患,確保特種設備使用。
近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也終于發(fā)布了《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方法》征求意見稿(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6日),特設領域專項判定也要來了!讓我們一起深入了解。
該標準出臺后,屬于GB系列強制性標準,規(guī)格非常高了。
判定方法
標準詳細列出了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條件,涵蓋了未取得許可生產、事故后未檢查、未經監(jiān)督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等情形。特別指出,對于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設備,若存在定期檢驗不合格、裝置缺失或失效等問題,均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承壓類附件(閥、爆破片、緊急切斷閥、氣瓶瓶閥等)也納入對應主體設備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