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許可的條件:
申請單位應當具有以下與許可范圍相適應,并且滿足生產需要的資源條件:
(1)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檢測人員、作業(yè)人員等;
(2)工作場所,包括場地、廠房、辦公場所、倉庫等;
(3)設備設施,包括生產(充裝)設備、工藝裝備、檢測儀器、試驗裝置等;
(4)技術資料,包括設計文件、工藝文件、施工方案、檢驗規(guī)程等;
(5)法規(guī)標準,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技術規(guī)范及相關標準。
具體資源條件和要求,根據設備類別分別見《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07-2019)》及其附件。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
特種設備具有較大的危險性,所以關于它的檢測、運行以及監(jiān)管制度,你不可不知!
汽車罐車、鐵路罐車、罐式集裝箱。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檢驗:狀況等級為1級、2級的,汽車罐車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4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狀況等級為3級的,汽車罐車每3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2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2.5年至少檢驗一次。
耐壓試驗:每6年檢驗一次。
長輸管道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進行檢驗的年度可不進行年度檢驗。
檢驗: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內進行首次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