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常見的裝修增項,韓楠稱,在裝修過程中如果對合同原有項目進行變更,需要重新簽訂書面協(xié)議。如果沒有書面協(xié)議,通過短信、微信等記錄可以確認合同變更得到雙方認可,也會被視為合同變更,應按照變更后的條款執(zhí)行。但如果承包方未能舉證證明雙方存在增加工程項目的意思合意,消費者并無支付增項工程款的義務。
關于家裝設計,法官提醒,設計合同和施工合同是不同的合同類型,但在實踐中,大部分裝修公司是將設計和施工一并包攬在裝飾裝修合同中,不會對這兩項費用分開約定。一旦裝修過程中因質量、進度等出現(xiàn)問題導致消費者決定更換裝修公司時,家裝公司往往還會另行索要設計費用。謹慎起見,合同中應就設計費用性質予以說明,例如設計是否免費。魯建運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