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是買賣雙方確保履約的一種財力擔保。期貨市場的交易者在進行交易時必須存入一定數(shù)額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數(shù)額由提供合約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額通常為合約總值的5-15%,當然,經(jīng)紀商或委托經(jīng)紀商還會自選制定額外保證金,這種額外保證金數(shù)額不會低于交易所規(guī)定的水平。另外,保證金水平還受市場交易風險大小所影響,在波動較大的市場中通常要付較多的保證金。同時,對套期保值和投機交易的保證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證金相對低些。保證金又分為初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按規(guī)定在交易前交納的保證金。因價格變化,交易者所受的帳面損失從保證金中扣除,從而引起保證金下降,當降至保證金下限時(交易所一般者規(guī)定有保證金下限),經(jīng)紀有就要求該交易者再交一部分保證金,以便使帳戶達到初始保證金的水平,這個追加的部分,就叫做追加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強調(diào)的是保證招標方的利益或投資者的利益,這種保證既可由中標的承建商承擔,也可由第三方承擔,但須招標方認可方為有效,由此產(chǎn)生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替代性。當中標人違約時,中標人的賠償責任由第三方承擔。 為了平衡招標方和中標方的利益,《工程建設(shè)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62條規(guī)定:“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p>
預付款保函與履約款保函的區(qū)別,兩者的適用范圍都非常廣泛,政府采招項目,大型房地產(chǎn)公司的招標項目,鐵路物資招標項目、南方電網(wǎng)、國家電網(wǎng)的招標項目、中國移動、聯(lián)通等都會明確要求必須提供此類保函,以保證項目的規(guī)范性。 廣義上履約保函包括了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zhì)量保修保函等,預付款保函其實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履約保函。 有時候一個項目中只要求提供一個履約保函。而不需要預付款保函,因為有的項目就沒有預付款,有時候會要求履約、預付款保函同時開具,具體情況須當以實際項目而定。
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及退款保函,在貿(mào)易合同中還可以成為定金保函。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yè)主在合約簽訂后的一定時間內(nèi)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zhí)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于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nèi)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有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于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