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擔保業(yè)務中銀行使用的絕大多數(shù)為見索即付保函,見索即付保函一經(jīng)開立,銀行將成為付款人,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為降低風險,銀行在開立見索即付保函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保函應將賠付條件具體化,應有具體擔保金額、受益人、委托人、保函有效期限等。
2、銀行應要求委托人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或提供一定數(shù)量的保證金,銀行在保證金的額度內(nèi)出具保函。
3、銀行向境外受益人出具保函,屬對外擔保,還必須注意諸如報經(jīng)外匯管理局批準等對外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
4、銀行開立保函,還應該對基礎合同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以防詐騙。
合同履約金是指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并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履約保證金具有選擇性。約定了履約保證金卻又沒有交納的,關于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成立但不發(fā)生法律效力。履約保證金的比例是有規(guī)定的,其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10%。由雙方認可的機構負責收繳、儲存、執(zhí)行和返還。
(商業(yè)合同)合同履約金是指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并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它不是法定的債的擔保方式,其性質(zhì)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據(jù)。
(期貨領域)為確保履行合約而由期貨合約買賣雙方或期權賣方存放于交易帳戶內(nèi)的押金。商品期貨保證金不是一種股票的支付,也不是為交易該商品而預付的定金,而是一種良好信譽押金。
履約保證金必須游離在工程造價之外,只作為中標方違約時招標方損失的補償,招標人必須是具備招標能力的法人,其建設資金已經(jīng)到位,不能把履約保證金作為工程造價的補充。因此,履約保證金具有獨立性,必須由雙方認可的機構負責收繳、儲存、執(zhí)行和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