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蹬吊籃優(yōu)點笨重靈敏,操作簡單省力,施工中移挪便當,能快速進入工作狀態(tài),使工作效率大為進步,可依據施工需求組成二至六米不同長度的藍體,拆裝容易,便于寄存與運輸。腳蹬吊籃適用范圍高層建筑上的涂裝、保溫、抹灰、貼面等項目的施工和頤養(yǎng)維護,清洗裝置等高處作業(yè),和電梯裝置,船舶維修,懸崖作業(yè)等相關行業(yè)。
前梁伸出端懸伸長度額定調整范圍為0.3~1.5米。超出額定懸伸長度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加強措施和額定工作載荷,并經負責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前、后座間距在場地允許條件下,應盡量調整至距離。兩個支架間距離應調整至前梁懸伸端點間距離比懸吊平臺長度小3~5厘米。
隨著國內高層建筑的大量興建,城市環(huán)境美化要求的提高,高空作業(yè)電動吊籃普及迅速。在國外發(fā)達國家,推廣使用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已有40年歷史,技術先進,質量可靠,使用。我國從八十年代開始參照國外技術,進行國產化設計,逐步投入批量化生產。建筑外墻裝飾是一項繁重的綜合性工程,施工量大,工期長,使用勞動力多,經濟效益低。
電動吊籃安裝完畢后,要及時組織吊籃廠家、現(xiàn)場技術人員、生產人員及上機操作人員一起進行聯(lián)合驗收。重點控制吊籃的安裝位置,結構的組裝情況,配重、繩、鎖、電氣裝置的靈活完好情 況,吊籃上下運行不應有障礙物。驗收必須百分之百;數量大時可分階段驗收,并形成文字手續(xù)。未經驗收的電動吊籃禁止使用。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確認無問題后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