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yè)齊全。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yè)齊全。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員等人員齊全。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石油化工工程三級資質標準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yè)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