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休學需要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
2、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并簽字(無法郵寄可使用傳真件);
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yī)院證明;
4、滿足以上三項,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辦理報批手續(xù);
5、報批表辦理完成后,將該表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學籍管理科打印休學證明并發(fā)放《休學程序單》。
能開病假條的部門包括:病房、門診、急診。
門急診是比較常見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診或門診掛號,醫(yī)生根據病情需要,填寫一張“診斷證明書”,寫好基本信息和診斷后,會給出方案,其中會寫明全休或者半休幾天。填好文書后到門診專用窗口出示當日看病的病歷后,工作人員在診斷證明書上加蓋醫(yī)療專用章,方為合格有效。
具備下列條件才可以開病假條:
1、具有醫(yī)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權的臨床醫(yī)生,才具有開放病假條的權利;
2、醫(yī)生只能給親自診治的病人開具病假條,同時在病歷、門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以備核對;病假書必須經醫(yī)務科加蓋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門診病人假條休息時間不超過7天,每次持續(xù)時間也不超過7天,連續(xù)休假時間不超過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對短期內難以康復的嚴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個月。3個月必須經科室主任批準、簽名,3個月以上的需醫(yī)務科審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一般情況下,二級甲等醫(yī)院及以上的單位,出據的診斷證明都應該被單位承認.實踐中,主要是看請病假的當事人所在的單位,對于出據診斷證明的醫(yī)療機構是否有要求,一般的縣級或以上單位,都是要求縣級以上的醫(yī)療機構出據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