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履約保函有如下優(yōu)勢:
1.擔保公司出具保函,收費比銀行優(yōu)惠一點,需要的資料也會比銀行簡單一點,但是擔保公司也是要進行資信審查,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要不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2.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于繳納現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
3.對業(yè)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
工程履約保函有效期限是多久?
有效期限:30天至180天,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37號 )第二十六條:
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抵押履約保函是一種常見的履約保函,它是指債務人把自己的財產作為抵押,向債權人提供履約保函,以確保債務人能夠按照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抵押履約保函的優(yōu)點是可以提供更強的保障,債權人可以放心,因為債務人把自己的財產作為抵押,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拿到抵押物,從而獲得損失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