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于當地工資的80%就可以。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guī)定: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由企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工資標準的80%?!?/p>
用人單位一般不會質疑病假條的真假。除非涉及重大利益或訴訟風險,假病假條一般不會被甄別出來。
記者了解到,病假條不僅在勞動法律關系中常見,在人身傷害、交通事故、保險等類型的訴訟中,也常作為證據之一出現。假病假條是否會對訴訟產生影響?
“一般而言,律師很少會否認病假條的真實性。”楊宏營說,律師可以去醫(yī)院查詢掛號、就診記錄,以驗證病假條的真假,但實踐中很少這么做。原因是,并不是所有醫(yī)院都會配合。
“重大疾病休息時間長一些。在很多情況下,當事人一開始確實有住院,確實有基礎材料。病假條一般不是一次開很長時間,而是后期不斷接續(xù)?!睏詈隊I說,休假期限如果過長產生爭議,可以做鑒定。不過,鑒定的不是病假條的真假,而是當事人的傷情,用傷情判斷合理的休息時間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