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駕駛員實操考試內(nèi)容分兩大項,樁考和路考。樁考是使用規(guī)定的樁桿在預先設定尺寸標準的場地,按規(guī)定的行駛線路(包括規(guī)定的屬具)行駛和操作,其目的是考核學員對車輛的操控能力。路考是按照特定的行駛路徑進行行駛操作,其目的是考核學員掌握和運用所學實操技術,掌握交通常識及對路面的適應能力和對事件的應變處理能力。其中樁考又分成場內(nèi)“8”字行駛考核和叉載“工”字行駛考核兩項,每項均采用50分制和失誤扣分的形式進行考試。路考分為“合格”或“不及格”兩種成績,由考評員按考試標準和考核對象的實際操作情況,直接確定“合格”或“不及格”(暫不執(zhí)行)。
操作要求:
(1)叉車貨叉全開,空車行駛。
(2)嚴格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
(3)起步要鳴號,起步與轉向時都要打轉向燈(8字行駛除外)
(4)行駛中不準碰樁,發(fā)動機不得無故熄火
(5)行駛中和停車后,車輛任何部分都不能出線和壓線
(6)車沒停穩(wěn)不得反向起步
(7)倒車時必須向后瞭望,確定后再倒車
(8)行駛中貨叉離地面200-300mm,門架要略往后傾,不得邊行駛邊調(diào)整貨叉高度和角度
(9)不得原地打方向盤和長時間半聯(lián)動行車
(10)動作要規(guī)范,操作要熟練準確,不得有明顯的失誤
(11)整個操作過程要連貫,中途不得無故停頓、反復操作和調(diào)整
(12)行駛中車輪不得頻繁左搖右擺或轉彎時車速過高
(13)行駛中雙手不準同時離開方向盤
(14)操作完成后,整車必須停在車庫內(nèi),拉手剎,掛空檔,貨叉水平落地,并鳴號示意
(15)聽從指揮,不得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
叉載“工”字行駛考試有二次機會,次不合格,可進行第二次操作。
注:場內(nèi)“8”字行駛,叉載“工”字行駛具體評分操作參考《叉車駕駛實操考核評分表》
考核評定:分合格與不合格兩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及格
1、起步不打轉向燈或發(fā)生間歇前沖、劇烈跳動的。
2、坡道起步后退的。
3、不能正確掌握方向,使車輛駛出路外或發(fā)生“劃龍”行駛;一手換擋一手不能有效掌握方向盤;轉彎角度過大使車輛偏離道路中心線行駛的。
4、原地打方向;用半聯(lián)動加大油門控制車速的。
5、未按換擋順序越級換檔;掛不進檔位或掛擋時發(fā)生嚴重齒輪碰擊響聲;入錯擋位的。
6、不能根據(jù)路面、交通、載荷等情況合理運用動力和掌握換檔時機正確控制車速的。
7、行至障礙路段、因操作不當使車輛無法行駛的。
8、停車不正或停在路中或停車過急的。
9、發(fā)動機中途熄火的。
10、狹窄路段調(diào)頭不能三前兩后完成的。
11、轉彎時,不會使用轉向燈或不會通過倒后鏡觀察車后事物的。
12、倒車沒有向后了望的。
13、會車地點選擇不正確,使雙方無法行車。
14、不懂交通標志或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
15、違反駕駛操作規(guī)程的。
16、意識差,預見性差,缺乏應變能力的。
17、不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或發(fā)生行車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