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契約說將導致融資租賃適用利率管制法規(guī),實際上,租金的構成與利息計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復雜得多。
民間借貸的資金的流動更加需要加強,還要實施有效的管理。要設立一些專門的監(jiān)管機構來對其借貸行為進行監(jiān)管,對資金進行監(jiān)測管理,要進口的建立完善、健全、科學統(tǒng)計的監(jiān)測指標,對一些民間借貸的資金流向、投向等情況要進行必要的監(jiān)管、引導,防止一些私人房貸到處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對方借款的一方稱為借款人,出借錢款的一方稱為貸款人。借款合同依據貸款人的不同可以區(qū)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二者都屬于典型的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