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簽證時,資料清單里包含各種證明,在職證明就是其中非常常見的一種。在職證明,顧名思義,是經由單位開具的、體現(xiàn)你在該單位實際任職的一種證明。通常須包含如下信息:
1、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訪問時間和出行費用的承擔方。
3、確認返還后保留職位。
4、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
5、負責人姓名、職務及其簽字。
6、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傳真。
要注意的是在職證明通常需要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一同提供。
在職證明注意事項:
1、在職證明要注意書寫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們索取范本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4、有的國家還需要提供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除了擁有在職證明+執(zhí)照副本,有的領事館還要進行電話回訪需要注意。
關于工作證明怎么開,這要根據不同的證明用途而定,比如申請簽證使用、申請貸款使用、就業(yè)考試等等。但一般情況下,工作證明是必須包括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時間、工作部門、現(xiàn)任具體職務等內容,并加蓋公章。
當員工有正當的理由要求企業(yè)開具證明,企業(yè)不僅應當認真對待,還應當積極配合。但是,建議企業(yè)在開具證明時:
1、一定要確保證明內容符合客觀真實,不可弄虛作假。
2、盡量寫明證明的真實用途。
3、對于加蓋了公章出具的證明做好登記備案。
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維系社會的誠信體系,并不使公司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紛爭。
自由職業(yè)者辦理旅游簽證的時候,經常會因為提供不了相關的資料而被拒之門外,比如申請旅游簽證,不但要提供工作單位的在職證明,甚至可能還要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各位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供各個地方的在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