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guī)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后,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律師費的收取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不是根據官司的輸贏收費。如果委托人與律師簽定了“風險代理合同”的話,按合同內容執(zhí)行,否則,即使官司敗訴委托人也要支付律師費。
律師在現(xiàn)代社會中仍然是必要的。盡管個人不聘用律師也可能贏得官司,但這并不意味著律師沒有用處。律師的專業(yè)知識和經驗可以為客戶提供法律保護,并幫助他們在法律程序中取得更好的結果。因此,聘用律師是合理且明智的選擇,以確保個人在法律事務中得到充分的法律支持和保護。
對方缺乏法律支持:在某些情況下,對方可能沒有聘請律師或律師的專業(yè)能力較弱,這為個人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贏得官司提供了機會。這些情況并不代表律師沒有用處,而是特定情況下的例外。在大多數情況下,聘用律師仍然是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