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留金保函:
又稱留滯金擔保,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yè)主(受益人)保證,在承包方(申請人)提前支取合同價款中尾欠部分款項而不能按期歸還時,由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guī)定金額的預留金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銀行可提供的保函業(yè)務分為融資性保函和非融資性保函兩大類。
1、融資性保函包括:融資保函、融資租賃保函、透支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
2、非融資性保函包括: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進口付款保函、經營租賃保函等。
擔保金額:擔保金額是保證人責任限度,它通常就是受益人的索償金額。擔保金額不一定是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交易金額或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除非保函中有明確規(guī)定,擔保金額不因義務的部分履行而減少。
保函有效期:
保函作為一份法律文書是有著自身有效期的,一旦保函超過自身規(guī)定的有效期那么這張保函就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也就失去了它的擔保作用。這樣做的原因在于,保函的出具方也就是銀行,在保函的出具后直到保函失效之前都是承擔著保函金額等額的風險的,所以銀行必須給這個風險規(guī)定一個有效期用來控制風險,否則銀行就是承擔無限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