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方法是在交付和銷售機動車時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車牌和駕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并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報廢的大型客運、卡車等經(jīng)營車輛,應當在報廢地點車輛管理辦公室的監(jiān)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nèi),向報廢地點的車輛管理辦公室提交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車牌、駕駛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復印件,并申請注銷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辦理車輛注銷時,如遺失號牌、行駛證應同時辦理補發(fā)手續(xù)。對其他原因無法交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的,由車輛管理所公告作廢。
民警檢查報廢解體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碼,確認車輛五大總成(車身/車架.發(fā)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后橋)是否齊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機動車檢查記錄表》。
“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包括《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所指的兩類報廢機動車,主要是指“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fā)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jīng)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荃技術條件”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