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子原名“輿”,早記載見司馬遷的《史記》,說明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jīng)有轎子了。晉六朝盛行肩輿,即用人抬的轎子。到后唐五代,始有“轎”之名。北宋時,轎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趙構(gòu)南渡臨安(今杭州)時,廢除乘轎的有關(guān)禁令,自此轎子發(fā)展到民間,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并日益普及。
把轎子運用到娶親上,早見于宋代,后來才漸漸成為民俗。那時,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當,凌晨,男方就會派來迎親的鮮艷的大花轎,這叫“趕時辰”。據(jù)說當天如有幾家同時娶親,誰趕的時間早,將來誰就會幸福美滿。南宋吳自牧在《夢梁錄·娶嫁篇》里有這方面的記述。這一習俗,在現(xiàn)在的泰安市寧陽縣沿汶河一帶的村莊還十分盛行。
甚至直到一經(jīng)結(jié)婚登記婚姻便受到法律保護的今天,仍有許多新娘認為不坐轎車便算不上正式結(jié)婚——這種送親轎車,照例打扮得花團錦簇,其實就是傳統(tǒng)花轎的變體。
。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欲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竟到處碰壁。李相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guī)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姻以保持“血統(tǒng)”的門路斷絕了。然而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縛,照樣偷偷地議婚論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詔令,便取消了車馬送親、卻扇吹奏等一應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后弄一乘花紗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jié)婚。對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頒過禁止乘坐“檐子”的詔令,以免這些人家瞞天過海,但都有效一時,風頭過后,又見卷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