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資金證明的主要作用:1、可以證明資產來源;2、自費留學作為資金證明出示給學校;3、簽證時出示給簽證官以證明自己的經濟能力。
根據(jù)外國使館的要求,申請人在申請簽證前必須到銀行出具存款證明。申請人憑本人在中國銀行開具的存款證明和存折,在銀行開具存款證明。存款證明的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在此期間存款將被凍結。如果在3個月內將原始存款證明退還給銀行,銀行將放行存款。
溫馨提示:存款證明需要儲蓄主管蓋章。如果人在國外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可以委托國內代理申請。本人除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外,還須提交由原存款人簽字蓋章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出境護照傳真復印件、卡原件/折頁/單據(jù)等。
銀行資金憑證”按時限分為“時間點憑證”和“期間憑證”兩種。
“時間點憑證”:指指定賬戶在某一時間點的存款余額“時間點證明”:指指定賬戶從某到某的存款次數(shù)。 “時間點證明”銀行無風險,可隨時提供服務,一般只要當天沒有提現(xiàn)即可.功能是確認某個“時間點”有多少錢。
“期間憑證”稍微復雜一點.如果需要出具證明未到期的資金,需要辦理“不提不提”的注冊程序,凍結賬戶余額。作用是確定某個“期限”內有多少資金。
資金證明一般會用于建筑工程業(yè)、投標、證券機構、文化傳播、電影廣告、留學等,凡是有項目發(fā)生的基本很多都是要資金證明的。資金證明是由項目方對承接公司或是個人提出的要求,證明承接公司或是個人的資金實力,是否有能力承接該項目。根據(jù)項目的要求出具資金證明、存款證明、資信證明、余額證明以及流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