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yè)證明,工作收入證明,是中國公民在日常生產(chǎn)、生活和經(jīng)營活動中需要的一種經(jīng)濟收入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時會要求當事人出具經(jīng)濟收入證明。
工作證明對于員工申請房貸、租房以及就業(yè)等方面都有較大的幫助,可以證明其在單位有穩(wěn)定的工作來源。
工作證明的格式應簡潔明了,對于證明事項應具體詳細,盡量避免紕漏或誤導。
工作證明在我們?nèi)粘I钪袝?jīng)常用到,工作證明也就是在職證明,格式由所需證明單位的出據(jù),出具證明的個人只需在證明中填入個人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即可。它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五個部分:標題、稱呼、正文、結(jié)尾、落款。
在職證明內(nèi)容包含什么? 1、使用公司抬頭紙。 2、文字內(nèi)容要么全中文,要么全英文。 3、注明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號、網(wǎng)頁、電子郵箱,如適用,可寫上)。 4、標注出具證明的具體日期。 5、注明此次旅行/商務的具體目的地和具體的起止時間。 6、證明申請人回國后將繼續(xù)在本公司任職。 7、明確支付旅行費用的個人或機構(gòu)(雇主、邀請方或者申請人本人支付)。 8、公司負責人簽名,一般是親筆簽名(負責人是自己的情況除外,特殊情況下可使用電子簽名)。 9、注明簽名負責人的姓名和職位。 10、注明申請人姓名、職務、工資和在職時間/入職時間。 11、加蓋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