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統(tǒng)一全國后,為了適應封建經(jīng)濟和政治關系的發(fā)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tǒng)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于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yè)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進士一詞初見于《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chuàng)時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于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于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師春還秋住,烏聚云合?!?/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