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實行線下評審。
1. 個人申請
參評人員填寫《評審表》,提交反映本人技術水平、能力、業(yè)績貢獻的材料和有關學歷、資歷、獲獎證書等材料,并提交任現(xiàn)職以來技術工作總結。破格人員須填報《破格申報推薦表》。
2.單位推薦
用人單位負責對參評人的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近5年年度考核情況進行審核,并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單位集中推薦上報。
3.集中報送
參評人員的材料由單位統(tǒng)一報送。各市區(qū)中小企業(yè)非公經濟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并集中統(tǒng)一報送。評委會不受理個人上報和越級上報。
4.申報材料及有關要求
(1)評審表格類
《評審表》(A4紙)3份;
《評審簡表》(A3紙)4份;
《破格申報推薦表》1份(破格申報人員填寫)。
(2)評審材料類
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1份;
申報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
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至高學歷)復印件1份;
職稱證書復印件各1份;
勞動合同或聘書復印件各1份;
繼續(xù)教育相關證明材料1份;
專業(yè)技術工作業(yè)績水平的工作總結1份;
論文2篇復印件各1份。發(fā)表的論文,提供論文復印件
參評人任現(xiàn)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yè)績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
(3)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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