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廢鋼
1類201
A≤1000mmX400mm,厚度≥40mm,單重:40kg~1500kg,圓柱實心體直徑≥80mm。塊、條、板、型報廢的鋼錠、鋼坯、初軋坯、切頭、切尾、鑄鋼件、鋼軋輥、重型機械零件、切割結構件等。
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質濃度超過GB5085.3中鑒別標準值的有害廢物。
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過GB5085.1中鑒別標準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夾雜物。
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多氯聯(lián)苯含量超過GB13015控制標準值的有害物。
廢鋼鐵中禁止夾雜放射性廢物。
廢鋼鐵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
廢鋼鐵的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不能高于0.46 μSv/h
廢鋼鐵的α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檢測值,不能超過0.04Bq/cm2;ß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檢測值,不能超過0.4Bq/cm2;
廢鋼鐵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過GB16487.6的規(guī)定。
清洗是用各種不同的化學溶劑或熱的表面活性劑,清除鋼件表面的油污、鐵銹、泥沙等。常用來大量處理受切削機油、潤滑脂、油污或其他附著物污染的發(fā)動機、軸承、齒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