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需要做二次消防改造?消防設施是保護我們生命財產的重要保障,一般這類設施在建筑完工時就全都已經鋪設好了,但是在我們買房或者裝修店鋪后,難免會有一些改造,這類動工就需要做好二次消防改造,那么哪些情況下需要做二次成都消防改造。
消防工程在改變原有的功能設施及布局的情況下,需要報審。也就是只要這個商業(yè)建筑在使用時需要進行的消防保護,一般就是指內裝修設計審核。二次消防一般是商業(yè)建筑的租戶(使用者)自己負責。
各類建筑中的隱蔽式消防設備存放地點應相應地設置“滅火設備”、“滅火器”和“消防水帶”等標志。
設有火災報警電話的地方應設置“火警電話”標志。
對于沒有公用電話的地方(如電話亭),也可設置“火警電話”標志。
消防煙感安裝要求
1 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2 探測器周圍水平距離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3 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風口探測器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4 在寬度小于3m的內走道頂棚上安裝探測器時,宜居中安裝。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
5 探測器至廣播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1m
6 探測器至燈具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2m
7 探測器至噴頭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3m
8 房間被書架、設備或隔斷等分隔,其頂部至頂棚或梁的距離小于房間凈高的5%時,每個被隔開的部分至少應安裝一只探測器。
9 煙感距開水器的距離不應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