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平面布局如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筑防火防煙分區(qū)和建筑構造;
(4)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tǒng)的防火設計;
(7)消防電源及配電;
(8)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志;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內部裝修的防火設計;
(11)建筑滅火器配置;
(12)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防爆設計;
(13)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設計的其他內容。
1.使用爐灶取暖時,爐灶應與易燃的木制家具保持距離,在農村地區(qū),應遠離木柴和草木。
2.注意烘烤衣服,人不能長時間離開。
3.請勿在爐子附近存放易燃材料。
4.著火時,請勿使用煤油和汽油協(xié)助燃燒,以防止火勢猛烈燃燒。
5.應將未清除的灰燼和灰燼倒入的地方,以防止其他物體燃燒和著火。
6.家用電器的使用應符合要求,不得拆卸,以免引起性能下降和火災。
7.使用電熱器具(例如電熨斗),注意不要點燃易燃物品。
一.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部門提出消防驗收申請,未經消防部門檢查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公安消防部門受理案件后,應當檢查具體的處理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通知招標單位予以彌補,并在承兌前1-2天通知施工單位,在承兌前進行有關準備。
三.根據(jù)消防工程驗收程序的規(guī)定,不少于兩名消防監(jiān)督人員應到現(xiàn)場進行檢查和驗收。參加驗收的消防監(jiān)督人員應當穿著標準警察制服,并佩戴《公安消防監(jiān)督檢查證書》。經驗驗收程序如下:
參加驗收的每個單位都會介紹情況。施工單位介紹項目概況和自檢,設計單位介紹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介紹項目施工和調試,監(jiān)理單位介紹項目監(jiān)理,檢查單位介紹檢查。
小組現(xiàn)場檢查驗收。驗收人員應進行檢查和測試,如實填寫消防驗收記錄表。
總結驗收情況。每個團隊分別報告接受情況。根據(jù)總隊制定的《廣東省建筑工程消防驗收考核規(guī)則(試行)》,該考核按分項,單項,綜合程序進行。評估結論如實記錄在驗收記錄表中,初步意見將上報建設,施工,設計及其他參與的驗收單位,未采取整改意見的,應及時提交建設單位。符合規(guī)格要求。
四.參加驗收的建設,設計單位表示意見或提出疑問時,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對驗收作出答復。無法當場回答的,予以說明。
五,消防工程驗收或復驗合格后,參加各單位驗收的人員和參加消防組織驗收的人員,應當在驗收聲明書上簽字。
六,項目驗收承包商應及時填寫驗收意見,提交書面形式的批準書,并組織驗收檔案,供領導批準。
七.施工單位到達窗口時,將發(fā)出收據(jù)以取回驗收意見;
八,驗收和復驗不合格時,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所有有關單位按照《建設消防驗收意見》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請重新向消防部門申請復檢。相同。
九.如果建設項目不通過檢查,將不退還申請材料。申請復檢時,申報信息與一般申報受理信息相同。
1、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應當注明規(guī)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2、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3、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