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沒有國家法規(guī)、標準或行業(yè)標準要求滅火器應每年進行所謂的“年檢”。
有些消防檢測機構拿出《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三款“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試圖讓滅火器“年檢”有法所依,我對此表示感到無語!
滅火器是屬于消防器材還是消防設施?《消防法》第七十三條對“消防設施”的定義:消防設施,是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防煙排煙系統(tǒng)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疏散設施等。滅火器準確地說應當屬于“消防器材”。
我認為,類似這樣的法規(guī)依據,只不過是某些機構出于利益考慮過度夸大或解讀相關法規(guī)條文罷了!
2、國家和行業(yè)標準有規(guī)定滅火器的維修和報廢期限。
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guī)范》(GB 50444-2008)和公共行業(yè)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GA95-2007)規(guī)定,滅火器達到以下兩表規(guī)定的維修期限和報廢期限時,應將滅火器送至生產企業(yè)或專業(y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或報廢。
以常用的干粉滅火器為例。當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滿5年時應當進行首次送修,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送修,直至滿10年時予以報廢。
也就是說,單位剛買的干粉滅火器,在出廠期滿5年之前,只要對其定期進行外觀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即可,無需送專業(yè)維修單位進行所謂“年檢”。其他類型滅火器依據以上兩表類推。
除了以上規(guī)定的例行維修和報廢,當滅火器存在下列情況時,不論出廠期多久,應及時送生產企業(yè)或專業(yè)維修單位維修、再重裝或報廢。
滅火器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送修或再重裝:
外觀存在機械損傷或明顯銹蝕;
滅火劑泄露或壓力表指針不在綠色區(qū)域;
滅火器已被開啟使用過。
滅火器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予以報廢:
筒體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1/3,表面有凹坑;
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把式;
沒有或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
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滅火器被火燒過。
3、所謂“年檢”只不過是外觀檢查和貼標簽。
央視財經頻道報道《滅火器年檢就是貼標簽》
通常在維修期限內滅火器的壓力都是正常的,而對這些壓力正常又沒過維修期限的滅火器,維修單位多也就做下外觀檢查;不負責任的單位甚至像如報道中一樣,連已過報廢期限的滅火器,直接貼標簽就“年檢”通過,什么水壓試驗、氣密檢查都是浮云。這樣的滅火器,誰用誰知道,炸不死你是你運氣好!
既然“年檢”只是把滅火器拉過去,簡單外觀檢查,然后貼個標簽,這樣的“年檢”有必要做嗎?公司或單位每月定期檢查沒有起到一樣的效果嗎?
然而,有些地方消防部門人員卻只關注和要求滅火器“年檢”,而忽視滅火器的維修和報廢期限,甚至過了報廢期限的滅火器,只要“年檢”標簽還在有效期內就認可。不知這是對相關滅火器維修與報廢標準的誤讀,還是背后存在著利益瓜葛!
只關注和要求滅火器“年檢”,而忽視滅火器的維修和報廢期限,不但滅火器質量得不到保證,還增加了公司或單位的滅火器維護保養(yǎng)成本。
以一具4kgABC干粉滅火器為例,假設每送檢修一次價格40元,使用10年便報廢,每年“年檢”的成本是按照國家標準檢修成本的3倍,如下表所示。
成本對比 滿5年時 滿7年時 滿9年時 滿10年時
按標檢修 40元 80元 120元 120元
每年“年檢” 160元 240元 320元 360元
4、如遇到消防部門檢查要求滅火器“年檢”怎么辦?
在政府消防部門檢查時,單位的消防消防管理人應現場接待并陪同檢查,如消防檢查人員提出此要求,建議向檢查人員說明公司或單位一直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guī)范》和行業(yè)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的規(guī)定,出廠期滿X年送檢,之后每X年送檢,并詢問對方當地是否有特殊的規(guī)定或要求。
如當地沒有明文規(guī)定或地方標準要求,相信檢查人員不敢輕易針對滅火器“年檢”問題下罰單,除非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有滅火器處于過期或無效狀態(tài),則可以“未保持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為依據而下罰單。當然,如果你是從不想因此小事得罪對方方面考慮,則不是本文探討的范圍。
當然,如果當地確有明文規(guī)定或地方標準要求滅火器“年檢”,那也只能遵守!但我本人從事消防管理和咨詢工作多年,還未看到過這樣的書面要求。也許是我坐井觀天,如有讀者有見過,希望一定要留言與大家分享,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高層建筑火災的特點
1.熱氣流升騰快。因起火房間可燃物多,在密閉型的建筑內溫度升高很快,煙氣、高溫熱氣流通過各種途徑向室外擴散,首先是向上升騰。
2.內外蔓延,容易形成立體火災。房間起火后,煙火首先沖向房頂然后向水平方向擴散,當煙霧越來越多時,開始下沉向起火樓層的四周蔓延。
3.容易造成人員傷亡。一旦房間起火,有毒煙氣迅速充滿走廊,加之高層建筑疏散的距離遠,疏散所需要的時間長,人員疏散時容易出現擁擠甚至出現阻塞,造成人員疏散速度減慢。
高層建筑火災的逃生方法
在火災中,被困人員應有良好的心理素質,保持不驚慌,不盲目行動,從而選擇正確的逃生方法。
1、盡量利用建筑物內設施逃生
(1)利用室內防煙樓梯、普通樓梯、封閉樓梯進行逃生。
(2)利用建筑物的陽臺、通廊、避難層、室內設置的緩降器、救生袋、繩等進行逃生。
(3)利用墻邊落水管進行逃生。
(4)利用消防電梯進行疏散逃生,但著火時普通電梯千萬不能乘坐。
2、自救、互救逃生
(1)利用各樓層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泡沫滅火器或水槍撲滅初期火災是積極的逃生方法。
(2)互相幫助,共同逃生。對老、弱、病、孕婦、兒童及不熟悉環(huán)境的人要引導疏散,幫助逃生。
(3)自救逃生。發(fā)生火災時,要充分利用身邊的各種利于逃生的東西,如把床單、窗簾、地毯等接成繩,進行滑繩自救,或將洗手間的水淋濕墻壁和門,阻止火勢蔓延等。
消防設計
1)消防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的消防管理原則,將負責人,負責人相結合。實施消防責任制,項目經理為消防負責人。加強教育培訓,逐步對班組進行定期防火教育。
2)項目部制定項目的消防計劃和消防檢查制度,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涉及的問題,并確定各級消防負責人。建立自愿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隨時可以撲滅火災。
3)堅持每月對電氣設備,線路和開關進行定期維護,以有效防止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的火災。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和隱患,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糾正,以免發(fā)生事故。實施了將員和自愿消防員結合起來的現場消防管理措施。
4)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進行消防通報。特別是對于電器,電焊,氧焊(切割),油漆以及其他有火,易燃和爆炸危險的操作,應采取特定的防火措施?,F場切割和焊接操作應遠離易燃易爆危險品。操作現場與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米,物料倉庫與易燃物料堆放區(qū)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5米。如果不滿足上述要求,應建立專用隔離設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檢查。在進行高空明火或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在下面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并應指派專人負責。為了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請勿在高空放火。任何團隊或個人均不得違反消防法規(guī)進行冒險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或拆除消防設施和設備。
5)施工現場禁止吸煙,施工現場嚴禁明火。必須根據消防要求在現場進行各種臨時起火和明火作業(yè),并應向項目經理部門申請臨時起火證書,并應指派專人負責處理。倉庫,易燃場和配電室中應懸掛明顯的標志。在施工現場,物資倉庫,生活設施等處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消火栓,消火池,消沙池,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并在消火栓和滅火設施附近設置明顯標志。
6)使用碘鎢燈等高溫燈時,請遠離易燃物品,距離炸藥至少100cm,距離3m以上
7)消防設備必須由專人管理,應定期檢查和維護,并保持完整和易于使用?,F場的所有消防設施均不得被其他物品或材料阻塞。切勿在開關盒,焊接機,磨床,變壓器等附近放置可燃物,并且應由專人管理可燃物,例如油。電源由電工管理,其他人員請勿隨意使用。
8)現場施工道路是消防道路的兩倍,道路平坦。在進入或離開大門和易燃物品倉庫之前,不允許車輛停車,以確保現場道路暢通。
9)做好現場消防宣傳工作,使用廣告牌,黑板報,海報等在施工現場突出位置進行消防宣傳。定期進行管理和施工人員的消防知識教育和消防設備使用培訓,避免火災時驚慌e發(fā)生并且知道如何撲滅小火。
10)消防設備和通道的位置應在施工圖布置圖上注明。當發(fā)現火災并組織滅火時,現場值班人員,檢查員和值班人員立即撥打119。
(11)對及時舉報火災隱患,積極參加消防的隊伍和個人,給予每班300元的獎勵;違反消防法規(guī),疏忽職責,引起火災的單位,團隊和個人無法及時消除并及時通報。及時發(fā)現火災隱患的團隊和個人,每班獎勵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