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公司必須做賬審計
據(jù)香港公司法及稅務條例規(guī)定,香港有限公司無論是否有利潤,每年都必須做賬審計(又稱香港公司核數(shù)),向股東、董事及稅務局申報公司的財務狀況,這是公司的基本責任。
審計報告除了向稅務局交代,對公司與政府打交道有良好的促進作用外,對將來要融資、借貸等,審計報告也是一份主要的證據(jù),足以向融資對象說明你公司的財務狀況。
因此,做賬審計對香港公司來說是十分重要且必要。
二、長期零申報有可能面臨嚴重處罰
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不少人認為香港公司只是拿來收支外幣而沒有產(chǎn)生實質性的銷售行為,因此往往會選擇零申報。
隨著2017年1月1日CRS的實施,中國大陸居民自2017年7月1日在香港開立的個人賬戶、公司賬戶信息,都將進入香港稅務機關之掌握范圍。
此前稅務申報是零申報以及沒有出示審計報告的公司將會被當做經(jīng)營異常并被列入重點監(jiān)控對象,情節(jié)嚴重者還會受到香港政府凍結在港資產(chǎn)、凍結銀行賬戶、追繳三倍罰稅款、甚至坐牢的嚴重處罰。
1、香港公司長期零申報,可能引來香港稅務局和相關銀行的關注。
當公司被香港稅務局稽查,有可能被要求補交審計報告和重新報稅;對于不配合者,有可能直接被稅務局吊銷公司執(zhí)照以及關閉銀行賬戶。
同時,相關銀行也在不定期排查銀行賬戶,當發(fā)現(xiàn)公司賬戶存在大金額交易或者存在收款即轉賬情況下,會要求公司出具會計表報和審計報告,一旦發(fā)現(xiàn)公司賬戶經(jīng)營異常則極有可能被銀行關閉賬戶。
2、公司未如實申報,而故意采取“零申報”,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也會付出巨大代價。
根據(jù)稅務局2012年10月發(fā)布的《報稅指南》,如未如實申報公司稅務,將會面臨以下處罰:
(1)立刻凍結公司銀行賬號和資金,以及公司其他在港資產(chǎn);
(2)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提交不真確的報稅表,即屬違法,但稅務局局長可按行政上的安排處以處罰;
(3)提交不真確報稅表意圖瞞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