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年股東大會
依照香港《公司管理條例》,香港注冊的有限公司,均需在其成立法團后,18個月內召開首次周年股東大會。此后每年至少開一次周年股東大會。每兩次周年股東大會之間隔,多不能超過15個月。
2、換領商業(yè)登記證
對于已登記的業(yè)務,香港商業(yè)登記處會在現有商業(yè)登記證有效期屆滿前,發(fā)出商業(yè)登記繳款通知書。經交付相應款項后,便可領取新的、有效的商業(yè)登記證。
3、周年申報
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冊處進行周年申報,申報內容包括董事、股東、注冊地址、注冊資金等相關信息。而周年報表未能及時遞交,則會導致罰款。就算香港公司沒有運作,也要及時辦理周年申報。如果香港公司周年申報表沒有在限定日期內提交,則該公司董事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一經定罪可處失責罰款,可處罰款50,000元港幣,如持續(xù)失責,則會增加失責罰款,每日700元港幣。
4、稅務報表
在新注冊的香港公司成立后第18個月,該香港公司會收到香港稅務局發(fā)出的稅務申報表。而該香港公司有義務在限期內,將填寫完整的稅務申報表連同有關財務報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審計表、審計報告),以及雇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一并遞交稅局。若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遞交報稅文件的,則可能導致罰款。
如果該香港公司董事確認,該香港公司并未營業(yè),或沒有在香港本地獲得利潤的話,可以向稅務局遞交豁免申請表(仍然需要提供相應審計報告,用以證明稅務豁免的真實性)。
5、法定審計
所有在香港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按照香港《公司管理條例》,遞交該香港公司的審計報告。在香港,只有香港執(zhí)業(yè)會計師進行的審計(香港成為核數),才符合相關法例要求,并被香港稅務局承認。
由此可見,成立香港公司后的維護工作包含較多項目,并且每一項目都有相應法律條款確保執(zhí)行。為防止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您需要一家專業(yè)且有責任心的香港公示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保駕護航。而香港環(huán)宇專注企業(yè)服務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