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其他部分的零部件,報廢回收廠家基本上都會拆完了當廢鐵賣掉,汽車的構(gòu)造比較復雜,因此,報廢汽車的拆解還做不到拆解,各種鐵、塑料、玻璃碴子混雜在一起,后只能是壓成方塊節(jié)省空間,回收利用率其實并不高。
還有汽車發(fā)生大型事故的情況,這種情況而言,哪怕對汽車進行大面積的修復工作后,汽車的本身仍會有很大的隱患,就比如駕駛員對汽車的操控靈敏度、制動能力或者車身的穩(wěn)定性能等,這一些問題都有可能危及駕駛員的生命,所以一般經(jīng)過大型事故的車輛按照標準流程都會引導報廢而不會對車輛重新進行修理工作。
在談到回收報廢車“五大總成”的積極意義時,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負責人鄭書偉表示,報廢拆解是汽車流通的后一個環(huán)節(jié),通過調(diào)整回收拆解的價格,提高車主報廢拆解積極性,將給新車消費置換出空間。消費者把需要報廢的汽車及時報廢,對新車消費、二手車消費都會產(chǎn)生促進作用。
目前我國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普通乘用車在行駛60萬公里之后引導報廢。去年新版的規(guī)定出臺,對排放標準作出了要求,很多國二、國三排放標準的車型面臨著強制報廢。很多15年以上的車
基本都面臨著報廢,以舊換新,不管賣給販子還是4S店置換,價格都相當慘淡,基本就是“廢鐵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