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yè)承包資質的單位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
拆除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管理協(xié)議。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督促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施工人員進行拆除工作時,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或者其他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進行操作。炒作人員要戴帽和其他防護用品。拆除過程多屬高空作業(yè),工具、設備、材料雜亂,粉塵、日曬較多,作業(yè)工人應佩戴帽、手套、鞋等個人防護用品,為防止磚石、灰塵及切割螺釘?shù)炔僮?,應佩戴護目鏡。拆除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腳手架與架子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拆除過程中,現(xiàn)場照明不得使用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配電線路。
建設單位或建筑拆除兩層以及上建筑時要注意:
1、兩層以上的建筑物或者建筑的高度在五米以上的,應持以下文件的項目,當?shù)厝嗣裾陨系目h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的位置監(jiān)督程序:資格證書。
2、拆遷承包企業(yè); 房屋建造合同的拆遷; 準拆除建筑物結構,面積,高度,層數(shù),周邊環(huán)境的描述和示意圖;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
3、施工監(jiān)督部門發(fā)出拆遷承包企業(yè)資格證書的主要負責人; 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拆遷;工人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合同拆遷,家企業(yè)的施工現(xiàn)場人員的拆解。
1、在房屋中只起到分隔空間作用的輕體墻、空心板可以拆。
2、房屋中的梁、柱不能拆改。梁、柱是用來支撐整棟樓結構重量的,如果隨意拆除或改造就會影響整棟樓的。
3、墻體中的鋼筋是不能破壞的。在拆改墻體時,如將其中的鋼筋破壞,就會影響房屋結構的承受力,埋下重大隱
4、對于“磚混”結構的房屋來說,凡是預制板墻一律不能拆除,也不能開門和開窗。尤其是厚度在240毫米及以上的磚墻,這類墻一般都屬于承重墻,不能輕易拆除和改造。
5、陽臺邊的矮墻不能拆除。該墻體上的門窗是可以拆除的,但墻體本身不能拆。這是因為該墻體在結構上被稱為配重墻,配重墻起著穩(wěn)定外挑陽臺的作用,如果拆除該墻,就會使陽臺的承重力下降,嚴重的甚至會導致陽臺坍塌。
6、嵌在混凝土結構中的門框不要拆除。這樣的門框其實己經與混凝土結構合為一體,如果將其拆除或改造,就會嚴重影響結構的性。同時,想要在原先的位置再安裝一扇合適的門也是比較困難的事情,即便安上去,也肯定不如原先的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