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厚度>±300mm 的豎向布置挖土、挖石或山坡鑿石應按挖一般土方或者挖一般石方計算,豎向布置進行挖、填土方時,不再計算平整場地。挖基坑的底面積大于150m2和溝槽底寬>7m且底長>3倍底寬(不包括加寬工作面),按挖一般土石方計算。 4、挖方出現(xiàn)流砂、淤泥時,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發(fā)包人與承包人雙方現(xiàn)場簽證確定工程量。 其中1、2條主要說明挖方按照平均厚度計算及厚度確定的原則,3條主要是對挖土石方范圍的界定,4條主要說明規(guī)范規(guī)定的一類土、二類土、三類土、四類土是不包括淤泥、流砂的,即使在一般挖土石方清單中因土壤類別不能準確劃分時,招標人規(guī)定了該項清單報價按照綜合土質考慮,在一般土石方開挖施工時遇到淤泥、流砂,發(fā)包人也必須根據(jù)實際情況對該部分淤泥、流砂的工程量進行現(xiàn)場簽認。
土石方運輸距離及運輸方式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運距以挖、填區(qū)的重心之間直線距離計算,也可按挖方區(qū)重心至棄土區(qū)重心之間的實際行駛距離計算,或按循環(huán)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當棄、置土運距>15km時,不再執(zhí)行定額項目,按社會運輸價計算。 本條主要是解決市政道路工程挖填土石方路基內(nèi)的移挖作填的運距計算原則,外運棄土和借土填方的運距計算原則,特別是外運棄土和借土填方的往返路線不一致,往返路線有一定的差距時,采用循環(huán)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運距的原則。
采用反鏟、拉鏟挖土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其施工方法有下列兩種:(1)端頭挖土法:挖土機從坑(槽)或管溝的端頭,以倒退行駛的方法進行開挖,自卸汽車配置在挖土機的兩側裝運土。(2)側向挖土法:挖土機沿著坑(槽)邊或管溝的一側移動,自卸汽車在另一側裝土。7.挖土機沿挖方邊緣移動時,機械距離邊坡上緣的寬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溝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過5m時應按專業(yè)性施工方案來確定。8.機械開挖基坑(槽)和管溝,應采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一般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300mm一層土不挖,以便經(jīng)抄平后由人工清底挖出。9.機械挖不到的土方,應配以人工跟隨挖掘,并用手推車將土運到機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挖走。10.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實際標高500m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末尾清理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鏟平后進行質量檢查驗收。11.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應留足回填的好土;多余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除使用各類鑿巖、鉆孔機械鉆孔,進行爆破作業(yè)外,主要使用:挖掘機械,如各種單斗挖掘機(見圖)或多斗挖掘機;鏟運機械,如推土機、鏟運機和裝載機;有軌運輸機械,如機車牽引礦車;無軌運輸機械,如自卸汽車等。根據(jù)不同條件,采用各種配合方式,進行挖、裝、運、卸等各項作業(yè)。要根據(jù)工程規(guī)模、施工條件,合理選用適宜的施工機械和相應的施工方法,特別要注意機械設備的配套協(xié)調(diào),避免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在特定條件下,可采用水力開挖的方法開挖土方;也有采用爆破開挖的方法,即用拋擲爆破或揚棄爆破技術,不僅將土石破碎,并全部或部分地將其拋棄到設計邊界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