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條件編輯
1.填報《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填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筑工程所在單位地形圖(1/1000),工程概況及簡要說明;
3.建筑工程項目1/500實測總平面圖一式兩份,計經(jīng)委立項批文,城建規(guī)劃部門勘測紅線圖一份;
4.國家、省級重點工程項目及其他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項目應送消防設計專篇
5.設計任務書、說明書、工業(yè)建筑應有生產(chǎn)工藝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質(zhì)、數(shù)量和運輸、儲存方式等資料;
6.全套土建、結構、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tǒng)圖紙;
7.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8.設計單位相應資質(zhì)證書復印件。
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nèi)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nèi),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nèi)核發(fā)《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報告和《申報表》后 7 天內(nèi),派分管參謀進行現(xiàn)揚勘察,按審核內(nèi)容進行審核,合格的,各縣(市)市由分管參謀簽署意見,交大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guī)定收取辦證費,然后由大隊內(nèi)勤負責填發(fā)《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除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qū)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并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qū)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