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可能會問?國內商標轉讓大致還可以理解,但是談及國際商標轉讓時卻不知道如何下手。隨著國家經濟的發(fā)展,世界貿易的全球化趨勢,經濟不斷融合,想要獲取海外市場,短期內做好商標,的方式那就是通過國際商標的轉讓方式。
讓如何尋求更好的商標?我們了解一般需要需進行的程序分別為:單一國家逐一注冊,以及馬德里商標注冊。假如進行國際商標轉讓的話那么則需要向當地的商標局請示,轉讓商標,例如美國或者日本需要通過當地知識產權局辦理通知。
國際商標轉讓的程序大都是大同小異,國際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轉讓。
(1)、將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xù)。
(2)、因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xù)。
(3)、依法院判決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xù)。
(4)、轉讓商標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fā)轉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