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是工程初期以至施工過程中的關鍵工序。將土和巖石進行松動、破碎、挖掘并運出的工程。按巖土性質,土石方開挖分土方開挖和石方開挖。
土方開挖按施工環(huán)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為明挖、洞挖和水下開挖分類。在水利工程中,土方開挖廣泛應用于場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閘、壩、溢洪道、水電站廠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開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廠房、各類平洞、豎井和斜井)開挖,河道、渠道、港口開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開采,圍堰等臨時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結構物的拆除等。
挖土前根據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yè)工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和現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回填土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可采用碎石類土、砂土、黏土、石粉等,回填土料含水率的大小直接影響到壓實質量,壓實前應先試驗,以得到符合密實度要求的含水率。含水率過大,應采取翻松、晾曬、風干、換土、摻入干土等措施;含水率過小,應灑水濕潤。
土料不得采用淤泥和淤泥質土,有機質含量不大于5%,土料含水量應滿足壓實要求。碎石類土或爆破石碴用作回填土料時,其粒徑不應大于每層鋪填厚度的2/3,鋪填時大塊料不應集中,且不得回填在分段接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