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一)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由當地消防科(大隊)負責審核發(fā)放消防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除外。
(二)建筑面積超過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隊負責審核發(fā)放消防許可證。
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消防建審資料:
1、平面圖紙,加蓋裝修單位設計資質章。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3、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工商核準名稱復印件。
4、設計資質證明文件。
5、申請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審核申報表》。
7、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重合同、守信譽、質量、用戶至上,是一貫奉行的宗旨。竭誠歡迎社會各界朋友光臨指導、洽談合作,共同創(chuàng)造一個和諧、優(yōu)雅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本公司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大眾的理念,竭誠為廣大需要施工許可證辦理的客戶提供優(yōu)質服務。無論是現(xiàn)在、還是將來,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執(zhí)行宗旨:誠信、務實、開拓、創(chuàng)新。為各行業(yè)廣大客戶提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