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核準注冊的商標,商標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注冊商標享有使用某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的專用權,這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受到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企業(yè)都不得仿效使用。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各國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長短不一,但期滿之后,只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xù)展,次數不限。商標保護是由法院或行政機關來實施的,在大多數制度中,法院和管理商標的行政機關都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一般而言,法院的裁決具有終效力。
商標注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注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注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本文介紹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辦理途徑、步驟、材料、規(guī)費以及商標注冊證明的領取方式。
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的區(qū)別
注冊商標是指經使用商標人按照法定手續(xù)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經過審核后準予核準注冊的商標。而未注冊商標,是未經過商標注冊而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