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轉讓獲取收益
專利權是可以轉讓的,因為專利作為無形資產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財產屬性,通過必要的法律效應的手續(xù),可以出讓該專利權,從而享受該專利權帶來的收益。另外一方面,很多企業(yè)或者個人,一旦發(fā)現(xiàn)有價值的專利,也會購買相關專利,以便能夠發(fā)揮出更大效益。所以,一旦擁有了專利授權,通過出讓該專利的所有權,是可以分享其收益的。
徹底喪失專利權,怎么辦?
一般來說,無論是發(fā)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在保護期限過期之后,其實很多都已經不具備專利所需的新穎性,加上專利權的喪失,眼前只有重新申請專利方可拯救局面。
專利權在喪失之后,只要在原來的技術方案基礎上,加上新的或改進的技術方案重新提交申請,獲得授權后都能成功取得專利保護。
專利無效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1)專利的主題不符合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專利法》第二條);
(2)專利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專利法》第五條);
(3)專利的主題不屬于能夠授予專利權的范圍(《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4)發(fā)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
(5)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
(6)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jù)(《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
(7)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專利法》第二十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8)修改超出原申請記載的范圍(《專利法》第三十三條);
(9)屬于重復授權(《專利法》第九條、《專利法》第十三條款)。
冒充專利行為有哪幾種類型
具體而言,冒充專利行為包括下列幾種情形:
一、制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的;
二、專利權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無效后,制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產品的;
三、專利權屆滿或者終止后,繼續(xù)制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產品的;
四、為上述一至三項所述行為人印制或者提供專利標記的;
五、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或者其他專利文件、專利申請文件的;
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與他人訂立專利許可合同的;
七、在廣告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的;
八、其他將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或者將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