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護欄的作用有:
一是防止車輛沖出路外造成翻車事故,特別是設置在山區(qū)彎道、險道處的交通護欄,對機動車駕駛員來說,在遠處可引起充分的注意,使其提高警惕,在通過時還能對駕駛員進行視線誘導,幫助其進行正確操作,
二是可防止對向車發(fā)生正面沖突,同時可防止同向車發(fā)生擦、掛;
三是可防止車輛沖撞行人,并可防止行人任意橫穿馬路等。
養(yǎng)護與維修
(1)經常清除護欄周圍的雜草及其他堆積雜物。
(2)護欄表面油漆脫落應及時涂刷。
(3)由于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護欄缺損或變形要及時補充或更換。
(4)由于路面補強或調整路基縱斷面,使護欄標高發(fā)生顯著變化的,應對護欄的高度予以相應的調整。
(5)銹蝕嚴重的護欄應予以更換。
活動護欄
① 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帶開口處必須設置活動護欄。
② 設有中間帶的一級公路在禁止車輛掉頭的中央分隔帶開口處應設置活動護欄。
③ 活動護欄應設置在中央分隔帶開口處的公路中心線位置,設置的長度應能有效封閉中央分隔帶開口。
④ 活動護欄的設置高度應與中央分隔帶護欄的高度協(xié)調一致。活動護欄上部應設置輪廓標或反射體。設置反射體時,規(guī)格為4cm x 18cm,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級應為二級以上,顏色和設置高度應與中央分隔帶輪廓標保持一致。
⑤ 位于有防眩要求路段的活動護欄上宜設置防眩設施。
路側護欄
(1)車輛駛出路外有可能造成二次特大事故的路段必須設置路側護欄。
(2)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車輛駛出路外有可能造成單車特大事故或二次重大事故的路段必須設置路側護欄:
① 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邊坡坡度和路堤高度規(guī)定范圍之內的路段;
② 路側有江、河、湖、海、沼澤、航道等水域的路段。
(3)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車輛駛出路外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路段,應設置路側護欄:
① 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邊坡坡度和路堤高度規(guī)定范圍以內的路段;
②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路側凈區(qū)內設有車輛不能穿越的照明燈、攝像機、可變信息標志、交通標志、路塹支撐壁、聲屏障、上跨橋梁的橋墩或橋臺等設施的路段;
③ 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路側邊溝無蓋板、車輛無法穿越的挖方路段;
④ 三、四級公路路側有懸崖、深谷、深溝等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