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業(yè)設計的對象是批量生產的產品,區(qū)別于手工業(yè)時期單件制作的手工藝品。它要求必須將設計與制造、銷售與制造加以分離,實行嚴格的勞動分工,以適應于批量生產。這時,設計師便隨之產生了。所以工業(yè)設計是現代化大生產的產物,研究的是現代工業(yè)產品,滿足現代社會的需求。
(2)產品的實用性、美和環(huán)境是工業(yè)設計研究的主要內容。工業(yè)設計從一開始,就強調技術與藝術相結合,所以它是現代科學技術與現代文化藝術融合的產物。它不僅研究產品的形態(tài)美學問題,而且研究產品的實用性能和產品所引起的環(huán)境效應,使它們得到協(xié)調和統(tǒng)一,更好地發(fā)揮其效用。
外觀設計亦稱“工業(yè)品外觀設計”。產品外部的藝術或裝飾性的設計。設計內容包括形狀、式樣、色彩或其組合等。不包括其構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實現產品功能為主要目的的外觀或形狀。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guī)定的外觀設計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上應用的新設計。
設計者通過繪制草圖會發(fā)現各部分的形狀、尺寸、比例等方面的矛盾。為了加強或改進某一方面,可能會削弱或惡化另一方面。這時必須權衡輕重,進行協(xié)調,以達到綜合效果。草圖經反復修改認為初步滿意后,便可繪制初步總圖和估算造價。初步總圖嚴格按比例繪制,選取足夠的視圖和切面圖。 初步總圖繪制后,需要請對該類機械有經驗的設計、制造和使用人員以及用戶或委托設計單位的代表進行初步審查。審查結果如認為設計不適用(如重量、體積太大,造價太高,對結構的可靠性有懷疑等),則須重新進行運動設計,甚至改用別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結構型式。多數情況是對設計采取某些改善措施。
設計的總體方案確定之后,接著需要運用機構學的知識,選用合適的機構以得到所需的運動方案。上面提到的顎式破碎機依靠其動顎板的擺動使進入破碎腔的巖石受到擠壓、彎折和劈裂作用而破碎,而動顎板的擺動則可以采用雙肘板機構的簡單擺動,或者采用單肘板機構的復雜擺動。在新型設計中,可能會需要綜合一個新的機構以得到所要求的運動方案,這常是一個困難的工作。因此,設計者一般盡量應用已有的和成熟的機構所提給的運動方案。 結構設計和繪制初步總圖 運動設計之后,設計者開始進行結構設計,計算機械各主要零件的受力、強度、形狀、尺寸和重量等,并繪制主要零、部件草圖。這時如發(fā)現原來選用的結構不可行,就必須調整或修改結構。同時還應考慮有無可能產生過熱、過度磨損或振動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