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演出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演出是一個過程而不是終的結果。這就決定了它與物質形式的藝術品有顯著的區(qū)別,物質形態(tài)的藝術品消費者可以事先對實物進行細致的鑒別評價甚至可以請有關專家?guī)椭b別評價然后決定是否購買,而演出則只能通過演出生產者或經營者提供的宣傳資料和演出節(jié)目的片段來了解和決定是否消費,演出也不可能像其他服務行業(yè)先消費后付款。
表演者藝術生產過程也是觀眾消費觀賞的過程
兩者互為依存,是同時同地進行的,沒有觀眾的演出就失去了演出的意義,沒有表演者演出本身也就不存在了,這種演員在現(xiàn)場與觀眾面對面的進行藝術生產創(chuàng)作和交流正是舞臺藝術所特有的藝術魅力。
營業(yè)性演出
根據文化部《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營業(yè)性演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下列方式為公眾舉辦的演出活動:
(一)售票或者包場的;
(二)支付演出單位或者個人報酬的;
(三)以演出為媒介進行廣告宣傳或者產品促銷的;
(四)有贊助或者捐助的;
(五)以其他營利方式組織演出的。
娛樂政治活動策劃指:受人的文件指示或人為安排而進行的策劃。如團組織生活晚會、聯(lián)誼舞會等。本類活動相對來說不是很大型,因為常常以在校的學生為主,所以盈利性和宣傳性不強。相對來說這個目的來說比較強。一般是響應國家、?。ㄊ校W校的各類文件號召,或是增強人們之間的感情聯(lián)絡。乍眼一看,形式也比較豐富,比如唱歌、跳舞、詩歌朗誦、現(xiàn)場做詩畫、問題搶答、做游戲等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