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開曼公司的條件:
1、所需文件及資料:
(1)、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基本資料,包括地址、國籍、護照副印本,并附上在本地公證機關(guān)進行公正的公證書,中英文對照原件。
(2)、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地址證明文件(如客戶提供的地址與提供的證件上的地址相符,可免出具此證明。
2、股東人數(shù)及資格:少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
3、董事人數(shù)及資格: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4、注冊地址及代理:注冊地址必須在開曼群島,注冊代理由金百利為您服務(wù)。
5、公司名稱:擬注冊之公司名稱不能與已注冊公司之名稱相同或太相似,除此以外沒有特殊要求。有限責(zé)任公司名稱必須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 或其縮寫作為結(jié)束語。以下詞匯需經(jīng)過特許方可使用: BANK(銀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國)、Insurance(保險)、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協(xié)會)等字眼。稅務(wù)免除公司的名稱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名稱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注冊文件必須以英文書寫。
6、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美元作為少注冊資本。資本可劃分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7、注冊辦事處必需位于開曼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