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UP6B-B80 4P折疊第二級防護目的是進一步將通過級防雷器的殘余浪涌電壓的值限制到1500-2000V,對LPZ1-LPZ2實施等電位連接。
分配電柜線路輸出的電源防雷器作為第二級保護時應為限壓型電源防雷器,其雷電流容量不應低于20KA,應安裝在向重要或敏感用電設備供電的分路配電處。這些電源防雷器對于通過了用戶供電入口處浪涌放電器的剩余浪涌能量進行更完善的吸收,對于瞬態(tài)過電壓具有的抑制作用。該處使用的電源防雷器要求的沖擊容量為每相45kA以上,要求的限制電壓應小于1200V,稱之為CLASS Ⅱ級電源防雷器。一般用戶供電系統(tǒng)做到第二級保護就可以達到用電設備運行的要求了
第二級電源防雷器采用C類保護器進行相-中、相-地以及中-地的全模式保護,主要技術(shù)參數(shù)為:雷電通流容量大于或等于40KA(8/20μs);殘壓峰值不大于1000V;響應時間不大于25ns。
折疊第三級保護目的是終保護設備的手段,將殘余浪涌電壓的值降低到1000V以內(nèi),使浪涌的能量不致?lián)p壞設備。
在電子信息設備交流電源進線端安裝的電源防雷器作為第三級保護時應為串聯(lián)式限壓型電源防雷器,其雷電通流容量不應低于10KA。
后的防線可在用電設備內(nèi)部電源部分采用一個內(nèi)置式的電源防雷器,以達到完全消除微小的瞬態(tài)過電壓的目的。該處使用的電源防雷器要求的沖擊容量為每相20KA或更低一些,要求的限制電壓應小于1000V。對于一些特別重要或特別敏感的電子設備具備第三級保護是必要的,同時也可以保護用電設備免受系統(tǒng)內(nèi)部產(chǎn)生的瞬態(tài)過電壓影響。
對于微波通信設備、移動機站通信設備及雷達設備等使用的整流電源,宜視其工作電壓的保護需要分別選用工作電壓適配的直流電源防雷器作為末級保護。
折疊第四級及以上根據(jù)被保護設備的耐壓等級,假如兩級防雷就可以做到限制電壓低于設備的耐壓水平,就只需要做兩級保護,假如設備的耐壓水平較低,可能需要四級甚至更多級的保護。第四級保護其雷電通流容量不應低于5KA。
安裝方法
1、SPD常規(guī)安裝要求
浪涌保護器采用35MM標準導軌安裝
對于固定式SPD,常規(guī)安裝應遵循下述步驟:
1)確定放電電流路徑
2)標記在設備終端引起的額外電壓降的導線,。
3)為避免不必要的感應回路,應標記每一設備的 PE導體,
4)設備與SPD之間建立等電位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