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檔案是指企業(yè)勞動、人事部門在招用、調(diào)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jīng)歷、政治思想、業(yè)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xiàn)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地考察職工的依據(jù)。職工檔案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權責
4.1 全體員工人事管理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專員負責,各人力資源派駐機構或人員應在其指導下完成所屬單位中層及以下員工的人事管理檔案的建立、更新工作。
4.2 員工的人事資料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收集,并填寫《人事(管理)檔案資料移交清單》移交人力資源部。
4.3 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檔案,必須是一級部部長(含)以上的領導在其所屬員工晉升、獎懲、異動、了解基本情況時方有權調(diào)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