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行李托運,成都大件貨物運輸
一、主要險種
1、水路,鐵路,公路,航空,聯(lián)合運輸保險;
2、郵包運輸保險;
3、危險物品運輸保險;
4、旅客行包托運保險;
二、保險期限
貨物運輸保險期限,以一次航程為準,并按倉至倉條款規(guī)定辦理。
三、保險責任
水路、公路、鐵路運輸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責任兩種,其他運輸保險責任按特約確定,并受條款約束。
四、除外責任
凡屬保險貨物本身缺陷或自然損耗、包裝不善、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托運人托運貨物時,是否需要擬辦理保價或保險,完全以托運人自愿為原則,鐵路不以任何方式強迫辦理保價運輸或者貨物運輸保險。但從托運人、收貨人利益立場出發(fā),應辦理保價運輸。因為托運人一方面要求鐵路運輸企業(yè)能、迅速、經濟地將貨物送到達站;另一方面,當發(fā)生貨損貨差時,總希望得到與貨物價格為接近的賠償額,保價運輸較能解決以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