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一詞的早解釋。其文字記載是約成書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的楊賓的《柳邊紀略》。該書說:“邊外文字,多書于木,往來傳遞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儲年久者曰檔案,曰檔子,以積累多貫皮條掛壁若檔故也。然今文字之書于紙者,亦呼為牌子、檔子矣?!边@是迄今所見早對“檔案”一詞的說明。語義學意義上的“檔案”一詞。應當說,“檔案盒”一詞具有形象的和內(nèi)在的意義。“檔”,《康熙字典》解釋為“橫木框檔”,即木架框格的意思;“案”,《說文解字》解釋為“幾屬”,即小桌一類的東西。由此引伸,又把處理一樁事件的有關文件叫做一案,并通稱收存的官方文件為“案”、“卷案”、“案卷”?!皺n”字和“案”字連用,就是存入檔架收貯起來的案卷,而把放置檔案的架子稱作檔架,把一格稱為一檔。這些叫法有的一直沿用下來,但是其含義已經(jīng)得到了深化和發(fā)展。
它是記錄一個人的主要經(jīng)歷、政治面貌、品德作風等個人情況的文件材料,起著憑證、依據(jù)和參考的作用,在個人轉(zhuǎn)正定級、職稱申報、辦理養(yǎng)老保險以及開具考研等相關證明時,都需要使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