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銀(易制爆) 該品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受公安部門管制。[1]
性狀
無色透明大形結(jié)晶或白色小結(jié)晶。無氣味。 純品在光線和空氣中不變黑,但有硫化氫或微量有機物存在時能促進光致還原而變黑,熔化后為淺黃色液體,固化后仍為白色。加熱至440℃時分解成銀、氮氣、氧氣和二氧化氮。對蛋白質(zhì)有凝固作用。1g溶于0.4ml水、0.1ml沸水、30ml乙醇、6.5ml沸乙醇、253ml丙酮。易溶于氨水、甘油,微溶于乙醚。水溶液和乙醇溶液對石蕊呈中性反應,pH約為6。相對密度4.352。熔點212℃。沸點444℃(分解)。有氧化性。有毒,半數(shù)致死量(小鼠,經(jīng)口)50mg/kg。[1]
措施
貯于陰涼干燥處,遠離火種、熱源。 與食用化學品、還原劑、堿類、金屬粉末、易(可)燃物分儲。 滅火:直流水、霧狀水、砂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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